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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出台赴地震灾区开展活动的外地和境外民间组织管理服务工作通知 |
| | | 绵阳政务网讯:为做好赴灾区外地和境外民间组织的规范和管理,及时为他们进入灾区开展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便于他们依法有序有效地参与帮助受灾群众和灾后重建工作,近日,市民政局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赴地震灾区开展活动的外地和境外民间组织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外地和境外赴灾区开展活动的民间组织,应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联系参与支援灾区相关活动的同时,到当地民政部门备案。各县市区民政局应主动联系接收安置志愿者等民间组织的单位和部门,协同做好登记备案以及相关服务工作,要关注和关心他们,及时掌握了解活动的区域、人员和内容,积极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其在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积极引导外地和境外进入灾区开展活动的民间组织与当地民间组织一道,依法有序开展服务受灾群众的活动和灾后重建工作,及时发现和宣扬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坚决纠正违法活动和行为,为民间组织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依法、有序、有效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绵阳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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