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副市长 李亚莲(2008年6月25日)
今天是第18个全国土地日。43天前,一场特大地震突袭而来,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通过一个月来的艰苦奋斗,我们取得了抗震救灾应急抢险工作的阶段性胜利,迅速进入了灾后恢复和重建阶段。要珍惜灾后重建的机遇,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努力将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要先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组织了大批专家进行研究和指导。作为各项规划的基础,灾后土地利用规划一定要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高起点、高规格编制。要统筹考虑原地重建、异地重建等的各项用地需求,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优先安排过渡安置住房、公共服务设施、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农民生产与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要形成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建设布局,根据城乡人口合理安排用地规模和城乡用地比例。要相对集中工矿用地,适度撤并自然村落,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重建村庄和农村居民点的用地布局,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民族文化传承,综合考虑地下水赋存、耕地分布、土地有害元素富集等条件,避开有害元素高浓度区,接近适宜耕作区、安全水源区,不占或少占耕地,保证农民有地种,有安全的水喝。 灾后重建,要继续贯穿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土地问题始终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所决定的。绵阳人均耕地保有量在震前就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次地震又导致耕地灭失近20万亩、毁损79万余亩。因此,要继续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继续贯穿节约集约用地理念,按照国家人均用地、用地结构、工程项目用地标准等建设用地标准体系,合理确定恢复重建项目的用地规模,在保障灾后恢复和重建各项用地的同时,少占或不占耕地。临时用地、过渡安置房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要注重对耕地的保护,尽量避免硬化地面,为将来土地整理复垦、增加耕地创造有利条件。 灾后重建,要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地震灾区地处龙门山断裂带,区内地质结构及岩性复杂,地质灾害多发、易发,而且极易形成巨型灾害体。地震发生后,山体稳定性遭到极大破坏,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质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在新建城镇选址时,要充分考虑区内的断裂带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和影响,避免为重建后的城镇安全和防震抗灾埋下隐患。要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易发区,为灾后重建避险提供保障。要开展分区适宜性评价,对临时安置点、重建选址进行危险性评估。灾后重建的城镇村选址,必须切实避让地质灾害危险区,确实无法完全避让的,必须安排防治工程排危除险。未开展工程治理的,不得实施重建。灾后重建规划必须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规划的内容,各类重建工程选址要通过地质灾害评估,未经评估的选址不得纳入各类规划,有关项目不得批准用地和使用土地。 灾后恢复和重建,是全市人民的共同目标,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核心工作,我们一定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土地,把绵阳建设成为抗震功能齐全、人居环境优美的新家园。 (绵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