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绵阳市审计局在对市文化局机关及六个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四条操作性强的审计意见。市文化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联合绵阳市新闻出版局、绵阳市版权局向市直文化单位发出《绵阳市文化局关于认真做好审计检查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以审计检查为契机,切实改进财务管理工作。
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执行审计报告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对照问题建章立制,落实责任。
二是严格按照《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及时将预算外资金缴入市级财政专户。
三是充分认识政府集中采购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各项规定,限额以上的采购都必须申报进行集中采购,不得擅自购置。
四是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纠正多头开户,杜绝使用自制收据,加强专项资金核算监督,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绵阳市审计局 夏文)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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