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各市、州审计局:  

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6号令)颁布实施以来,审计厅就全省贯彻执行审计署六号令有关事项作了规范。各地审计机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把审计质量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在试行中也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特别是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结果报告编报的内容和结构,各地提出了不少改进意见和建议。经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研究,现就我省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结果报告编报内容和结构,提出如下调整意见:

一、审计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编报内容及结构

《报告》调整为七个部分:

(一)基本情况,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和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二)审计承诺情况及会计责任。明确被审计领导干部和被审计单位对提供审计的各种资料、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完整性,以及对应提供未提供财务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计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责任。

(三)审计评价。主要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为促进社会经济(业务)工作发展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的建立、完善和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经济(业务)工作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损失浪费问题;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情况;个人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情况,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业务)工作职责的情况与效果等。

(四)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按我省制定的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领导干部对存在问题应承担的责任。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六)审计建议。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和规范管理的意见。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按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办理。

二、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编报内容及结构

为适应审计结果公开的要求,符合党委、政府干部监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管理的需要,审计机关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基础上进行调整。其内容和结构是:

(一)基本情况,主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不再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

(二)审计承诺情况及会计责任;

(三)审计评价。审计评价仅反映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工作、财政财务收支及管理工作等方面的评价,不再反映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的评价内容;

(四)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五)审计建议。主要反映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加强管理方面的建议。

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编报内容及结构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其内容和结构是:

(一)审计评价;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结果报告、审计决定等文书,实用新的《审计法》相关条款规定。

(二)经济责任审计决定、审计移送书等文书格式以及现场审计等方面的质量控制,应当严格按照审计署六号令和省审计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Powered by 天极内容管理平台CMS4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