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我局所属院内办公、住宅全面推向物业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所需物管位置:涪城区红星街107号办公楼、住宅楼;涪城区体运村路89号住宅楼;共计约130002

 

二、所需服务等级及取费:按三级企业服务等级,并按绵阳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指导标准取费。

 

三、请有意向的市内具有合法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于418日前做好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并送绵阳市审计局办公室。

联系人:熊寿瑛   2217175     13608123737

李仕贵   2214939     13330881151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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