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我局所属院内办公、住宅全面推向物业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所需物管位置:涪城区红星街107号办公楼、住宅楼;涪城区体运村路89号住宅楼;共计约13000米2。
二、所需服务等级及取费:按三级企业服务等级,并按绵阳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指导标准取费。
三、请有意向的市内具有合法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于4月18日前做好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并送绵阳市审计局办公室。
联系人:熊寿瑛 2217175 13608123737
李仕贵 2214939 13330881151
二○○八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