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建立地震灾害后就业援助工作
评估指标体系并实行灾后就业援助工作
周报告制度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为了准确掌握我市地震灾后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的人数,科学评估和及时掌握灾后就业援助工作质量和进度,更好地争取中央、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现就建立地震灾后就业援助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并实行灾后就业援助工作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震灾后就业援助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地震后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人数、领取《四川省地震灾区就
业援助优惠证》累计人数、《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发证率、累计持《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就业人数、持《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人员就业率。
二、地震灾后就业援助工作评估指标口径
(一)地震后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人数。以2008年5月12日地震后当日为时点,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意见》(川办发[2008]30号)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绵府办发[2008]29号)明确的应该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的对象人数。此项指标用于评估本地灾后就业援助工作的规模。
(二)领取《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累计人数。
2008年5月12日地震以来实际领取《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累计人数。此项指标用于评估本地灾后就业援助政策的覆盖规模。
(三)《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发证率。领取
《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累计人数占地震后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人数的比例。此项指标用于评估《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发放进度。
(四)累计持《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就业人数。此项指标用于评估灾后就业援助成果。
(五)持《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人员就业率。
累计持《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就业人数占领取《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累计人数的比例。此项指标用于评估灾后就业援助工作进度。
三、实行灾后就业援助工作周报告制度
从2008年9月12日起,实行灾后就业援助工作周报告制度。《领取〈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进度以及持证人员就业进度周报表》每周星期一上午 12:00前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联络人:杨丽云; 电话传真:2352270;
电子邮箱:ljyyly@my.gov.cn 。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科学测算
建立地震灾后就业援助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是做好灾后就业援助工作的前提,是科学、客观、定性分析评价灾后就业援助工作绩效的基础,是指导后续就业援助工作的依据。特别是对“地震后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人数”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一把手要组织力量、专门研究,根据本地实际,综合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测算确定。“地震后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人数”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明确责任 建立台帐
《领取〈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进度以及持证人员就业进度周报表》必须由分管副局长(副主任)审核把关、局长(主任)签字确认,并将加盖单位红章的首份周报表及时报送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备查。各地要认真抓好工作进展情况的动态管理,落实工作进展台帐,把台帐建到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所),确保真实客观反映出灾后就业援助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领取〈四川省地震灾区就业援助优惠证〉进度以及持证人员就业进度周报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就业援助 紧急通知
报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8年9月12日印发
附件: 灾区领证及持证就业表格(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