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园区劳动保障中心:
现将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8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川劳社明电[2008]65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按照省厅的要求,我市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鉴定的组织工作由市局人事教育科负责牵头、协调;市就业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工作;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鉴定工作。相关具体事宜可向以下部门咨询:
市局人事教育科联系人吴绍荣,电话:2305021;
市就业中心企业管理科联系人唐永秀,电话:2378432(传真);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郑红,电话2303077。
附: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8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二00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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