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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劳动和

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绵劳社发[2008]26号)

 

各县市区、科学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了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精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肩负着重大责任。九月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的负面影响开始凸显,并不断加重,加上受“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影响,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特殊困难和问题,同时对我市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抓住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的机遇,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扎实推进民生工程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明确以保企业、保民安为重点,切实做好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力稳定就业局势

(一)努力稳定就业岗位。一是加强失业预警。各地要及时掌握企业运行状况,对当地重点企业可能出现较大规模岗位流失的情况实时动态监测,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措施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全力维护就业局势稳定。二是加强失业调控。企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实施。企业要认真履行法定裁员程序,在结清工资的前提下,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对关闭停产企业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二)积极扩大就业。一是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对口援建省市的沟通协调,抓住有利时机通过扩大内需和恢复重建重大建设项目,努力增加就业岗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落实扶持政策,通过保护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发展,扩大就业。二是要结合当地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的研判,有针对性的深入重点企业和社区、及时将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纳入登记失业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使其尽快实现就业。三是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一对一”就业援助,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其他就业特别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四是要主动与人事部门沟通协调,不断加强和改进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特别要通过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将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同时创造条件,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公共服务岗位就业。

    (三)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重点帮助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一是从2009年开始,省、市政府将把各县(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要求贷款数额要有明显提高,以此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创造更好的条件。二是结合实际,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三是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多个职能部门和相关专家学者参与的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基金,给予创业者经营场地和资金扶持四是要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发挥示范效应,引导更多劳动者以创业带动就业。

    (四)巩固和扩大就业援助成果。一是继续落实就业援助特殊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以工代赈,组织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协调对口援建省市帮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劳动者转移就业,建立对口就业援助长效机制,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努力保持就业的稳定性。二是继续开展失业救助各项工作,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进一步稳定职工队伍。

(五)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一是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劳动预备制培训,以缓解就业压力,做好技能人才储备。二是对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再就业培训。三是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四是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结合灾后重建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扩大招生和培训规模。各县市区可根据需要确定培训期限,依据培训成本,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

    二、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六)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要做好200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人员待遇工作,确保提高后的相关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要加强调查研究,按照提高医疗费报销水平,适度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等原则,完善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范管理办法,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继续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积极扩大参保面的同时抓好待遇支付工作,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将村改居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做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摸底调查工作,积极帮助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和地震受灾居民等困难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要做好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及时足额支付工作。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适当降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在统筹范围内按照“生孩子自己不付钱”的原则全额支付。

    (七)加快解决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原城镇企业职工和返城知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8]185号)的基本精神,统筹解决具有城镇户籍的各级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原职工中已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努力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在年底前全部解决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积极稳妥解决“老工伤”问题,切实维护老工伤人员合法权益,力争2008年底将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统筹管理。

    三、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八)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一是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已有的劳动争议调节机构要充实人员,依法积极开展工作。尚未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企业可以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与工会密切配合,主动及时开展工作。二是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要把劳动争议调解作为一项重要职能,配备专兼职人员,首先开展导诉服务工作,并逐步创造条件,将街道(社区)的劳动争议调解列为劳动争议处理的前置条件。三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积极应对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的形势,简化办案程序,改革庭审方式。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先尽量调解处理,再适用简易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进管理制度,提高产出效益。

    ()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改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案件处理以保障劳动者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整改为主,以协调为主,重在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正确把握处理处罚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重点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和衷共济,渡过难关。

(十)重视维稳和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维稳责任制、信访责任追究制和应急管理制度。按照市局转发省厅的《关于建立失业和农民工返乡情况周报制度的通知》(绵劳社函[2008]158号)要求,认真做好情况收集、信息分析与统计上报工作,适时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对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工作带来的影响,密切关注信访热点问题,加强重点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树立大局观念,正确把握稳定形势,及时通报重大事件信息,努力把涉稳问题发现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并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十一)妥善处理工资和工时问题。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部厅的工作部署,近期暂缓调整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区别不同情况,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四、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

(十二)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各县市区要依托劳动保障所站及时了解农民工就业状况和返乡后就业愿望,以县为单位,统筹做好返乡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和农民工需求,由合法职业培训机构,围绕返乡农民工转岗就业、当地灾后重建、回乡创办企业和自谋职业等需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十三)积极提供就业服务。各地要对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失去工作的农民工进行失业登记,及时按规定为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为其尽快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

五、加快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我市要推动14个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机构、278个乡镇、17个街道、389个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17所技工学校的恢复重建,确保纳入首批重建规划并抓紧组织实施要按照工作、体系全覆盖的要求,加快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规范化建设,完成今年底前1/3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场所服务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发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争分夺秒,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合,狠抓落实。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找准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制定对策措施。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为劳动保障工作营造更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危机应对  通知

  抄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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