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粮食收购资格申请书

 

审核机关

涪城  粮食(分)局

收文单位

许可登记科(股)

经办人

管礼则

收文日期

2004115

粮食收购资格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新设企业)复印件;

三、资信证明;

四、粮食仓储设施和检测设备证明;

五、粮食质量检测、保管人员资格的有效证明;

原来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经营者须同时提交上一年度粮食购销情况年报表。

 

 

 

申请人:绵阳市经营粮食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龙地

联系电话

9333999

申请人地址:绵阳市涪城县(市、区)粮食批发300

申请日期:200 4 年 11 月 5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及审核机关收文单位分别在申请书的收文日期上盖章后,由审核机关收文单位、承办单位及申请人各一份。

 

 涪城 粮食局

《粮食收购许可证》发证告知书

许可证编号:川0916999        发证日期:20041122

一、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前,请按照《条例》第十条规定办妥工商执照。

二、     粮油收购、储存、运输请按照《条例》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十五条、十六条和《办法》第十条、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三、     加工粮油请遵守《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四、     销售粮油请遵守《条例》第十八、十九条之规定。

五、     凡经营粮油请遵守《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三条和《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六、     《粮食收购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年检日期为领证第二年的14月份。

七、     《粮食收购许可证》有效期3年。需延续有效期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审核机关提出申请。

领证人签字

梁龙地

发证或告知人签字

管礼则

说明:1、书中所称:《条例》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

              《办法》指《四川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川办函[2004]189号)

   2、本表一式三份,持证人、承办单位、监督单位各一份

 涪城 粮食局

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项目受理编号:粮政2004066

申请人

单位名称

绵阳市经营粮食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梁龙

住所地址

绵阳市涪城区粮食路批发街300

邮政编码

621000

电子邮件

 

 

联系人

梁龙地

联系电话

9333999

1、注册资金不足50万元以上;

2、租借仓库不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3、常规品质检测设备不齐全,检测人员不具备资格。

 

          涪城 粮食(分)局(盖章)

            2004   11    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规定,您对以上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本行政机关陈述理由并进行申辩;可以依法向 涪城区 人民政府或者  绵阳市粮食局 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向 涪城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予受理决定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并给您造成损害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

收件日期

2004  11  15 

收件人

龚务园

承办人签字

管礼则

申办人签字

梁龙地

窗口电话

2263341

投诉热线

2262585

注: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承办单位、监督单位各一份。

 涪城 粮食局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项目受理编号:粮政2004066

申请人

单位名称

绵阳市经营粮食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梁龙

住所地址

绵阳市涪城区粮食路批发街300

邮政编码

621000

电子邮件

 

 

联系人

梁龙地

联系电话

9333999

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同意受理。

 

 

 

 

 

          涪城 粮食(分)局(盖章)

            2004   11    12 

收件日期

2004  11  15 

收件或承办人

龚务园

预计公示时间

2004年123日前

申办人签字

梁龙地

预计领证时间

2004年1230日前

投诉热线

2262585

注: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承办单位、监督单位各一份。

项目受理编号:粮政2004066

申请人

单位名称

绵阳市经营粮食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梁龙

住所地址

绵阳市涪城区粮食路批发街300

邮政编码

621000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