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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编办在去年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照国务院、省政府近年来保留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所实施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再次进行了认真清理,并提出了保留、下放、转移和取消的意见,目前已正式报送市审改办审核批准。根据清理结果,市人事局、编办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拟保留5项,取消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拟保留24项,下放县市区或下属事业单位7项,取消4项。另还清理出日常管理事项21项。其中5项行政许可事项均经市人事局、编办充分授权,纳入了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并办结,对需转移到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并办结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根据市编办批准设立的行政审批科所承担的职能确定。通过认真清理,为下步进行“两集中、两到位”铺垫了坚实基础。

(政策法规科 陈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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