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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平武县出台《灾后农村建设永久性住房的实施意见》,落实选址、规划、设计、建设、材料、资金等方面政策措施,以确保2009年底之前完成全县农村永久性住房重建。《实施意见》根据受灾农户的经济状况和家庭人数补助标准分为两类三档,对1-3人、4-5人、6人及以上的家庭分别给予16000元、19000元、22000元的补助,对建卡绝对贫困户和低保户两类困难农户分别给予4000元的照顾。在实行部门联系帮扶乡镇工作机制的同时,实行县级领导划片包干的领导责任制,县级领导牵头,一包到底(包安置、包稳定、包风格、包受灾群众60%以上年底能住新房),目前,南坝、平通两地已完成永久性住房建设初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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