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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工作于7月9日正式拉开帷幕。

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把三台县城建成全国文明县城,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定,也是全县2008年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

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是“六大环境建设”及“一大创建活动”。这六大环境建设就是: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一大创建活动就是: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全国文明县城创建主体是三台城市规划区,重点区域是县城建成区。考评体系包含八个大的方面、30项指标、283个小项,比创省级文明县城多146个小项指标,涉及重点责任单位达40多个。资料测评时间范围为2006年至2008年。考评验收的时间大约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

为在较短时间内达到全国文明县城考核体系的各项标准,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实施意见,并设立了十一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创建的领导、牵头和组织实施工作。

11个工作小组是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组;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建设组;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建设组;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建设组;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建设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组;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管理组;环境卫生整治组;组织协调及资料收集整理组;宣传报道及创建活动工作组;督查督办工作组。

县委、县政府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是一项覆盖面广、涉及范围宽、关联度高的社会系统工程,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狠抓落实。

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廖明书记为总指挥,崔斌县长为指挥长,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为副指挥长,县级有关单位和潼川、北坝两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指挥部。

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结合三台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制订了《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实施意见》,对三台县如何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从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主要措施,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创建活动中,要按照既定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根据创建《实施意见》的安排,创建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规划,搞好动员。7月上旬,主要是搞好调研分析,制定规划。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测评体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建立机构,制定规划,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人人参与;新闻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迎接测评。时间是7月中旬至9月,主要是对照《测评体系》全面组织实施,按照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整体观察的要求,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县创建办要及时收集有关情况,协调指导好各部门的创建工作。材料审核、实地考查和问卷调查、整体观察的指标都要达到或超过Α级标准,确保高分通过测评考核。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巩固提高。时间是第四季度,主要针对考核测评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和提高。

第四阶段:分析总结,表彰先进。年底前,主要加强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召开总结大会,巩固创建成果。(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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